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制工作,按照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进行征求意见稿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无锡市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竺山湖(市区段)一期工程
行业类别:水污染治理(N7721)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清淤区为灵山拈花湾岸线以西的竺山湖水域,清淤面积1.62km2。
投资总额:总投资12150.39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徐工 电话:0510-8010913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卜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6
E-mail:1033929694@qq.com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2XqG9XqifHgbC6fLnyXrA 提取码: xph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约定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法。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有关单位和公众,包括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见详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2XqG9XqifHgbC6fLnyXrA 提取码:xphe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