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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盛:以党纪为镜鉴 让清风伴我行

发布时间:2024-08-1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通过近段时间的党纪学习教育,我更加深刻理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党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条重要经验”的重要意义。

  一、用心学纪,保持敬畏之心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懂纪律是前提,守纪律是底线。我们党之所以发展到今天9800多万党员、领导14多亿中国人民的执政大党,靠的就是有一套严明、完备的党规党纪,从《中国共产党章程》,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是为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零容忍—不负十四亿》的反面典型案例中他们背弃了“两个维护”,忘记进入工作岗位的初心,滥用执法司法权,跟利益商人深度勾结,通过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务,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他们的忏悔让我们深刻地了解到,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根本。党纪是一把戒尺,给我们在思想上画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严惩对党纪丧失敬畏之心者,守护人民利益,永葆我党旗帜高高飘扬。

  二、对标明纪,严守工作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是廉洁自律的“警示钟”,还是工作作风的“紧箍咒”,其第十章第一百三十一条提到“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说明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不仅在于个人的廉洁自律,更在于是否勤政善为、勇于担当。消极回避、推卸责任的“躺平式干部”违反党纪国法,应以为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我们党求得生存、获得发展、赢得胜利的重要密码,过去的辉煌依靠斗争,未来也必然依靠斗争,这要求我们始终保持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将自律时刻体现在行动之中。

  三、知行合一,践行使命担当

  “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命力在于融入日常、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我们个人真正的考验是日常对待每一件“小事”的态度,身边“咫尺”的细微之处。因此,我认真反思了个人不足,比如,有时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倾向,对部分工作回应不够及时和有效,在面对一些复杂问题和困难挑战时,还缺乏足够的勇气和智慧去应对和解决。我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新的起点,坚持原原本本“读”、清清白白“守”、扎扎实实“干”的原则,树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优良品德,形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自我革命与斗争精神,主动发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实际工作贯通起来,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见真章,为无锡水利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市发展中心党支部 刘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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