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泓:学纪于心 护纪于行
发布时间:2024-08-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近期,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我认真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简要分享三点心得体会。
一是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纪律是机关、团体、政党等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要求其成员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入党誓词几经修改,但其中始终强调的“纪律”二字反映了共产党员不变的初心和坚守。《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上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慎独、慎微,坚决“不跨越”法纪红线。不仅要在思想上划出红线,更要在行为上筑牢底线意识,时刻以系统内反面典型为镜鉴,努力从他律走向自律,始终做到信仰不动摇、德行不亏缺、法纪不触碰、公权不私用,永葆共产党人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是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对党规党纪的深刻学习,更是党员的一种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时刻不忘自己党员的身份,时刻不忘入党时庄严许下的誓言,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发扬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作为新时代青年党员,更要时刻警惕能力不足的危险,在增强斗争本领上下真功夫,按照“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的原则,明确短板弱项,加强学习调研,强化专业训练, 在政治定力、专业能力、协调能力、综合能力、法治能力等方面不断蓄力提升。
三是增强担当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作为青年党员,我将自觉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找准自身工作定位,始终保持奋斗的热情和激情,以“功成必定有我”和“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认真履职尽责,为推动无锡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条例》修订发布的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规范,更是新时代背景下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必须以党规党纪作为根本遵循,始终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水政支队党支部 沈晓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