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07 17: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2-00027
- 发文日期
- 2022-04-07
- 公开日期
- 2022-04-07
- 文件编号
- 锡水资〔2022〕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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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河流,节水,水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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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强化水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高质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决扛起“争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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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强化水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高质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严格目标管理。分解省下达我市的2022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各地逐级细化分解至取用水户。动态掌握各地的取水许可审批总量,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实行取水许可接近或超过总量地区限批或禁批制度。按照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制定2022年度全市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目标任务。制定下达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强度指标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逐级细化分解落实,年中加强督促检查,年底抓好评估考核,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二、推进河湖水量分配。配合省水利厅做好苏南运河水量分配及分解工作,完成剩余跨县河湖的水量分配任务,开展已批复水量调度方案河湖的年度用水计划和总结,保证水量分配方案落地。
三、强化取水工程(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按照《无锡市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和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标准化改造、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对已完成情况抽检复核,保证建设质量。同时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试点典型样板灌区分级精准计量,推进非农用水计量全覆盖,不断提高在线监控水量占比。
四、开展取水工程(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根据省水利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回头看”,利用日常监管、“四不两直”、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及管理秩序,进一步提升取用水管理水平。
五、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规范》,完成太湖、长江、油车水库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实水源地长效管护要求,做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年度评估工作。加快对上沟通争取,尽快完成绮山湖、利港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
六、加强水生态保护工作。完成白屈港、横山水库、油车水库、东氿生态水位确定与保障方案编制,加强已发布生态水位河湖的监测和通报。开展平原水网地区生态水位确定方法研究。按照《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以水源地、大中型水库、骨干河道、湖泊保护名录为重点,继续开展河湖生态状况监测评价和成果汇总工作。
七、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工作。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加强地下水取水设施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对各类已建、新建和封停报废的地下水取水工程进行普查登记与造册,逐步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完整、统一的数据库。
八、强化地下水管理。根据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加快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完成全市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修改完善和印发工作,同步推进江阴、宜兴两地规划的编制。实施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和定期会商机制。结合“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宣贯。
九、持续推进水权改革。加强水权改革政策研究,健全用水权交易监管体制机制,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用水权交易试点,以临时取水为重点对象,推动各地完成1-2单用水权交易。
十、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区域评估。科学指导各地推进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年内完成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在已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开发区,全面推行取水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
十一、健全水资源统计体系。以用水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和保证数据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和用水总量核算制度,组织做好2022年度用水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应录尽录的原则,加强名录库动态更新与维护管理。加强定报表的填报管理与数据审核,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十二、加快县域节水达标建设进程。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经费保障,严控建设质量,提高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率,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十三、加大节水型企业建设力度。以高耗水行业企业和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为重点,大力推进各级节水型企业建设。建立高耗水行业节约用水信息台帐,对照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检查,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提质增效。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全市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企业串联用水、分质供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全市年内建成2家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
十四、拓展节水型单位建设范围。持续推进机关、学校、高校、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节水型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等新节水载体建设。推进节水型高校建设,联合遴选1-2家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向水利部推荐。继续推进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切实发挥水利行业单位节水示范作用。
十五、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按照水利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方案》和省再生水利用试点建设方案工作大纲的要求,新吴区要及时编制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高质量推动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再生水利用“无锡经验”。
十六、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管理。修订完善省、市、县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年用水量50万方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各地要进一步对用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6月底前完成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调整工作。加强对水务经理的培训力度,使用水单位都有用水节水的明白人。
十七、完善用水定额体系。配合省水利厅做好省用水定额的修订、补充,切实把用水定额作为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结合无锡实际,继续选择一个行业制订用水定额并发布实施,形成覆盖不同行业、主要产品、不同用水水平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更好适应行业发展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新要求。
十八、加强节水常态化管理。严格计划用水管理,科学合理下达用水计划,建立计划用水台帐,加大计划用水指标的核查力度。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管理,严格节水评价审查,健全节水评价台帐并按要求及时报备。规范水平衡测试工作,制订计划并有序推进,按要求及时报备本年度水平衡测试开展情况和下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用水审计,提高审计质量,督促用水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好用水统计管理,按照要求完善节水用水统计工作,加强非常规水利用等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复核,提高节水统计工作质量。及时完成节水管理年报。
十九、完善水资源信息化平台。契合无锡智慧水利建设要求,完善取用水监管、电子证照、用水统计、监督考核等信息系统,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系统和数据关联整合。进一步完善取用水监测站、水源地共享平台及水资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对运维服务第三方的质量考核。强化计量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取水口门在线监测能力。今年先行在锡山区和滨湖区开展信息化建设试点。
二十、认真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做好2021年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高质量发展涉水指标考核情况跟踪,针对反馈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根据省部署要求,及早制定部署2022年度市级考核工作。强化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监督检查,建立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十一、广泛深入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根据省水利厅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宣传计划。广泛发动社会公众,深入社区、学校、公共场所等,积极开展节水志愿者活动,宣传推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群体联合宣传态势。持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刊登节约用水公益广告,宣传节水知识,培育节水美德,增强文明行为。
二十二、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真正为基层减负、为企业增效。充分运用“四不两直”调研,直插一线听意见,一竿子到底解难题,加强取用水管理、地下水、水源地、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和一线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