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02 17: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2-00026
- 发文日期
- 2022-04-01
- 公开日期
- 2022-04-02
- 文件编号
- 锡水农 〔2022〕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农村,水土保持,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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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22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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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以建设夯实发展基础,以创新厚植发展优势,以改革激活发展动能,扎实推进新阶段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建管水平和服务效能,为 “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更加有力的农村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围绕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
(一)修订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围绕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75%以上的总体目标,以县为单位开展《“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修订工作,5月底前完成《规划》修编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省厅备案。
(二)高标准完成政府民生实事。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集聚资源要素,严格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新建成农村生态河道215公里。立足农村实际,紧扣群众需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完成省厅下达的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30条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三)打造全域推进示范典型。围绕“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的总体目标,统筹谋划、集中连片、整村整镇推进生态河道水美乡村示范区建设,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总结形成全省领先的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管理先进经验。
(四)严格农村生态河道监督考核。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生态河道上图入库。按照省乡村振兴考核要求,在县级自评基础上,对各地农村生态河道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市级复核。加强对各地已建成农村生态河道管护情况的督查。
二、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护
(五)组织编制农村水利规划。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安排,组织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水利规划编制工作,11月底前完成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复核评估灌区基础数据。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6月底前完成各地耕地灌溉面积、旱涝保收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复核评估工作。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七)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尽快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
(八)抓好结对村帮扶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五增行动”的实施意见》,做好宜兴市西渚镇西溪村帮扶巩固提升工作,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扶持和倾斜,在项目规划和建设中给予指导,全面提升西溪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
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
(九)实施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围绕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促进农业节水目标,针对改革验收发现问题,重点从农业取用水管理、计量收取水费、落实改革经费、加强工程管护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制度机制,切实巩固深化改革成果。4月底前,市级完成审核县级改革整改方案并报省水利厅。6月至10月,省水利厅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11月底前,市级完成审核县级整改报告并报省水利厅。
(十)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广使用“苏灌通”农业用水管理平台。加强计量设施配备与维护,确保斗口以上及泵站计量设施全覆盖、运行正常。规范农业用水计划下达,逐次向平台填报用水计量记录,开展节水成效分析。年底前对照平台内容,完善补齐2020年以来用水记录电子台账。
(十一)落实灌溉计量收费。全面排查规范农业水费收取情况,严格执行既定协商定价程序。落实计量收费要求,根据年度灌溉实际用水量,对照协商确定的农业水价,按方核算应收水费。
(十二)规范合作组织运行。大力扶持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发展,健全财务制度,落实人员经费,配备必要办公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好用水管理、工程管护、水费计收等作用。要认真排查已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情况,对因经营不善难以运行的合作组织,采取规范运行、注销退出等措施,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水利厅,同步明确合作组织注销退出区域工程的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十三)足额保障改革经费。县级对照农业水价指导价,科学测算精准补贴资金,足额安排改革经费,确保农业水费不低于运行维护成本。积极落实节水奖励资金,探索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实施节水奖励。加强市以上改革经费的使用管理,加快使用进度,及时发挥效益。
四、深化党建业务融合,筑牢推进中心工作根本保证
(十四)加强政治引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地落实。
(十五)守牢廉洁底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提升基层水利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能力,有效防范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项目审查、资金安排、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十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局党组有关要求,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一线调研,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帮助基层纾困解难,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农村水利战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十七)严格安全生产。按照“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将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工作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针对当前农村水利工作实际和安全形势要求,对在建及已建成的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全面梳理、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抓好整改落实,有效消除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无锡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