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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21:4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21-00043
发文日期
2021-12-24
公开日期
2021-12-24
文件编号
锡水政〔2021〕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河流,机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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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无锡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治宣传教育是法治水利建设的基础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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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无锡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治宣传教育是法治水利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无锡 “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深化无锡“136”水利改革发展思路、建设美丽河湖的重要保障。全市水利系统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无锡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附件

  无锡市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普法是依法治水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利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水利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认真实施、顺利完成、绩效显著。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以水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普及,以长江、太湖、大运河文化为代表的水利法治文化深入发展,以“水韵无锡”等新媒体为平台的宣传深入人心,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为主体的普法队伍深入融合,水利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水利“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水利依法治理水平有力提高,全社会水法治观念日益增强。

  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的新起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新时期治水方针,深化无锡 “136” 水利改革发展思路,建设美丽河湖,迫切要求接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面推进水利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做好水利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中发〔2021〕26 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苏发〔2021〕22 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锡委发〔2021〕107 号),结合无锡水利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无锡水利改革发展思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培育公民水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无锡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体现水利特色的普法教育机制体系基本建成,水利普法深化发展,依法治理深入基层,水利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

  ――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公民对水利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水利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水利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遵守水法律、保护水资源、关心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氛围深厚,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水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浓厚。

  ――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水利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专业“法律明白人”实现全覆盖,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普法体系更加完备。水利普法制度完备、普法内容丰富、普法阵地巩固、普法渠道多元、普法队伍建强、普法保障有力、普法效益增强,实施精准高效、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水利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夯实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基础。服务“十四五”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保障民生事业大局,深入开展生态水利、资源水利、法治水利、安全水利、民生水利宣传,提升全民水法治意识,提高治水管水能力,为水利发展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普治并举。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水清、岸绿、景美、生态、宜居、安全”的需求导向,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注重全面覆盖,突出普法重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落实专项执法治理,引导公民在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力量、领会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提高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坚持社会联动、融合发展。坚持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度融合发展,凝聚多方力量,挖掘多项资源,拓展多种渠道,建立水利部门、社会组织、群众等多主体协同机制,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集中布局、集约运作、集成效果的水利普法新局面。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水利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机关干部理论学习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各级水利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水事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突出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加大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农田水利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文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依法依规落实治水管水各项制度,提高水利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水法治意识,启发公民爱水节水惜水的行动自觉。积极开展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具有无锡特点、水利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水法力量,传播治水文化,推动水利专业法普法走在无锡普法前列。

  (五)深入宣传行政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扩大法治视野,培育法治素养,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六)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及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水利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聚焦高品质生活,围绕乡村振兴、美丽河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疫情防控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高效能治理,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疫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增强水利风险防控能力。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和任前党内法规考试考核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深入开展水利依法治理。深化水利行业依法治理。落实涉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和支持水利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深化水利专项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长江非法采砂、水土保持、“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净化水利法治环境,维护水利法治秩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发展。深化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水利行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

  三、普法对象

  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公民,其中水利系统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等)、青少年、涉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一)加强公民水法宣传。以开展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为渠道,以多种媒体宣传为手段,凝聚多方力量,开展多种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治水法律法规、用水基本知识、节水必备常识,宣传无锡美丽河湖建设成果,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形成依法管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水利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夯实依法行政理论基础。加强基层水利站(所)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落实普法宣传进校园,联合教育部门开展“节水宣传进百校”主题宣传,组织到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水情教育、水法讲座、节水创建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到水利宣传教育基地、水利行政执法基地等场所开展参观见学活动,发扬青少年进取心,发挥青少年创造力,发展青少年志愿者。

  (四)加强涉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落实普法宣传进企业,开展“节水宣传进千企”“普法宣传进工地”等主题宣传,组织到取用水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节水创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升涉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普法措施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水利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水利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召开水利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普法工作融入立法过程。

  把水利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制定水利执法办案普法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把水利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各级水利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水利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水利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水利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工作、议事协调、督查指导的作用。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培训和指导,推动水利企业普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加大水利以案普法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弘扬水利法治精神、传播水利法治理念,突出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长江采砂等典型案例以案普法宣传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推动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节水用水和防汛防旱等问题开展普法,研发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体现水利特色的宣传产品,便于群众获取,易于群众理解。

  (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新闻传媒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水利普法志愿者队伍。优先发展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成立社区、校园、企业水利普法联盟,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宣传的大格局。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协调媒体开展水利公益普法,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把水利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不断提升法治水利公信力。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服务指导和资金扶持,推动水利普法在更多领域、更广范围内更快传播。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丰富普法宣传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水利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分析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中小学生等人群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加强对水利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宣传产品。

  运用普法网络平台。各级水利部门要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运用好、管理好、宣传好普法网络平台。加强“学习强国”、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无锡智慧普法、“两法衔接”等网络平台的学习运用,发挥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传播。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广泛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努力打造“报、台、网、端、微、刊”等于一体的水利法治传播体系。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前三季度)。根据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展宣传发动、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研究决定等工作,确保高起点、高质量制定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并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市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各市(县)区水利局、局机关和局直单位 “八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同时做好市“八五”普法评估验收组对水利“八五”普法评估验收准备。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健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组织。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水利建设管理中的法律保障作用;要推动更多资源向水利普法关注、更多力量向水利普法凝聚。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水利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开展年度普法履职评议,将普法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推进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水利站(所)普法工作指导,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落实市、市(县)区、镇(街道)水利三级联动的联络员制度,构建敬业、顺畅、高效的联络员队伍;完善覆盖更多行业的志愿者服务网络,打造奉献、精干、有力的志愿者队伍。各级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努力构建普法工作大格局。

  (四)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把水利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水利法治元素,推动水法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加强水利法治文化长廊、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和水情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群众欢迎的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推进水利法治文化活动惠民工程建设,组织水利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场所等系列活动。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创作,不断满足群众对水利法治文化的需求。

  (五)加强检查评估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研究解决普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推进普法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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