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电动自行车制造企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15: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1-00044
- 发文日期
- 2021-10-10
- 公开日期
- 2021-10-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告
- 关键词
- 节水,水务,机关
- 文件下载
- 下载
- 内容概述
- 区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健全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的规定,市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无锡市电...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健全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的规定,市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无锡市电动自行车制造用水定额》(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电动自行车制造企业用水定额》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