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14:4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1-00025
- 发文日期
- 2021-08-02
- 公开日期
- 2021-08-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告
- 关键词
- 节水,水务,政法,法制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局机关各处室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无锡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无锡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无锡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经各处室申报、集体会商、会议研究等程序,编制形成《2021年度无锡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明确的责任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会议研究。
三、责任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规定,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四、本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2021年度无锡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无锡市水利局
2021年8月2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是否听证
1 无锡市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政策法规处 否
2 开展新一轮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方案 市河湖中心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