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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15:3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20-00115
发文日期
2020-10-14
公开日期
2020-10-14
文件编号
锡水基〔2020〕3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河流,水务,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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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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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台风、暴雨、雷电天气增多。为了深入贯彻好市安委会、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8月12日-10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长自行确定)。

  二、督查方式

  1、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局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对本职业务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2、局成立安全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检查指导。

  三、 督查内容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厅、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水基〔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锡安〔2020〕19号 )、《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锡安〔2020〕9号 )、《关于印发无锡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安〔2020〕16号)以及防汛、度汛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克服厌烦情绪,合理安排时间,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督(检)查时,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确保人员、时间、效果的严格落实。

  2、对标找差,狠抓隐患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和排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真正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3、统筹兼顾,健全完善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请局各督查组及各地各单位检查情况书面小结及督(检)查表,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局基建处。

  联系人:查贵豹,80109045,13861835665

  

  无锡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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