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辟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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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09-00017
- 发文日期
- 2009-06-24
- 公开日期
- 2009-09-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管理, 行业, 机要
- 文件链接
- 内容概述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辟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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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普遍的评价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最大亮点,就是确立了我国用十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那么,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规定了七项具体任务和措施。包括转变政府职能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法律实施应确保法制统一与政令畅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各类纠纷的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
2依法行政不仅要合法还要合理
根据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纲要》规定了6项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先说既要合法又要合理。它对老百姓和企业意味着如果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他们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意味着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所采用的行政管理方式应当力求避免损害当事人权益。
再说程序正当。《纲要》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走法定程序,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应依法受到保障。
3坚决杜绝“以罚没养执法”现象
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中的一项。以往对此的解释多是“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内容,但这次出台的《纲要》在这些字样之前,赫然加上了“执法有保障”5个字。
谁来保障?当然是财政。以往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搞的“以罚没养执法”的非正常现象,将要随着《纲要》的真正落实而被彻底杜绝。
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是此次《纲要》强调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不仅要保障执法经费,根据《纲要》的规定,人事部和财政部还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
4公众对政府信息拥有充分的知情权
《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即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对此,公民不仅有权查阅,行政机关还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
这包括在行政决策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在行政立法的过程中,政府不仅要扩大公众的参与程度,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打个比方,过去如果某个立法草案实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那么,对最终征集上来的意见是否采纳,是不需要对公众做出解释的。但从今以后,这种状况需要改变,行政机关需要向公众说明都征集上来的哪些意见,为什么采纳了其中的一些意见而没有采纳另一些意见,需要一一说明。这是政府立法信息公开的又一大进步。
5行政决策失误要受到责任追究
曾有学者撰文,行政决策的错误可能要比贪污更可怕。比如,兴建一个并不急需的工程;对某一事业投资过多或者过少;津贴一个不需要津贴的行业;保护一个不需要再保护的工业等,这些问题所造成的损失,显然比小贪污犯所造成的损失大得多,但实际上它所浪费的国家几千万甚至几亿元的宝贵经费,却难以像贪污犯那样受到查办。
《纲要》对此明确提出,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这就是说,无论是出于好意还是一时疏忽,只要造成决策失误,决策人就要受到追究。而为确保责任追究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需要完善一系列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
6立法成本要核算
这几年,立法成本的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的重视。《纲要》适时作出了规定。
《纲要》第17条写道:“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这对公众纳税人来说,无疑大大提高了政府立法的形象与效能。
7执法重心要下移
长期以来,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一直为老百姓所深恶痛绝。
《纲要》拿出的决定是,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8行政行为要接受8方监督
对行政行为的各项监督措施,历来就有,《纲要》对此给予了整合,共8条。
主要内容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9领导干部任职前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纲要》将其作为一项制度,予以确立。
《纲要》还规定,不仅领导干部要实行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任职前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其他公务员同样也要接受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它将成为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10依法行政情况要形成定期报告制
《纲要》明确指出,各地方、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是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并要做到5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上级部门要监督检查下级部门的落实情况。
不仅如此,《纲要》还确立了依法行政的定期报告制。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的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这意味着以往依法行政很容易发生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况,将会有所改变。
力促从全能政府转型到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转型到服务政府,从权力政府转型到责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力透纸背的着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