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良:持续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纵深推进无锡水利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12-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五五”规划而奋斗的号召,每一名水利党员都应该把学习领会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全会精神学深悟透,指导实践。前面通过省委讲师团政策宣讲和自学研读,就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浅谈一下体会。
一、执法必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
我局作为水行政主管机关,承担着防洪排涝、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等诸多涉水管理事务,事关人民安康福祉,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我们工作既是动力,也是鞭策。当前不管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环境对我们的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市委巡视和各类审计中反映的问题来看,我局在依法行政上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弱项,比如说违法违规涉河建设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发生严重挑战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涉水管理领域的权威地位和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案件。针对社会影响大的、人民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盯住不放,顶格查处,同时做好典型案例宣传,起到“打击一小片,震慑一大片”的效果,从而全力维系全社会健康良好的水事秩序,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刚柔并济的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目标,水行政主管机关必须按照政府的要求,在强化监管、规范执法过程中也要充分体现执法的温度,其实两者互不矛盾,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近几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和修订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多部商事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国家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市要求,近年来,我局也相继出台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修订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执法过程中普遍落实柔性执法、首违不罚等制度要求。这些制度措施都是为了给企业减负,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落实上述制度举措就要求我们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精准运用政策,既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和扶持。
三、加大涉水法规的宣传是全民守法的根本基础
近几年来,我局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节点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涉水法规的宣传,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形成全社会依法管水、自觉护水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受教对象上,突出青少年、党员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些群体;局各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入校、入企、入社区、入工地深入开展宣教活动;在地铁站、高铁站、公交车等载体上投放宣传视频,局领导走进无锡广电直播间开展在线访谈,水韵无锡公众号上连载发布全市8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典型经验案例,进一步扩大涉水法规和政策的影响面。下一步,我们应该一以贯之加大涉水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增强爱水、惜水、节水、护水的法治意识,以良法善治不断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