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十八湾沿线蓝藻打捞输藻管道(渔港~杨湾)改建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十八湾沿线蓝藻打捞输藻管道(渔港~杨湾)改建工程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十八湾沿线蓝藻打捞输藻管道(渔港~杨湾)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外运处置原有DN200PE管2258m,新建DN315PE100管3235m,新建DN159镀锌钢管124m,新建DN219镀锌钢管90m,新建DN325镀锌钢管399m(其中沉管施工201m),更换潜水排污泵4台,更换配电柜2座,新建阀门井4座,新建跨河桁架2座,新建槽钢支架2座,清理红湾调节池400m3,钢爬梯防腐出新,新建不锈钢栏10m,修复挡墙46m,迁移恢复围隔180m,安全警示标牌7个,防攀爬防护网4个 。具体详见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最高限价:386.9243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
4、误期违约金: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5%;
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质量违约金:中标价的5%;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型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登记的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盖章(报价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报价的,提供报价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报价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提供成立时间至磋商文件中社保要求的截止时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7)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供应商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10)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并盖章;
(11)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盖章;
(12)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盖章;
(13)承诺书一、二、三、四(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磋商资格。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提供采购文件期限: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30。
2、售价:200元/份。
3、获取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
4、获取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带好U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上文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至指定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5、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6月23日13:30始;
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4:00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
4.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6月23日14:00时
2.磋商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
3.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成交单位确定地点: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号2号楼7楼
联系人:孙璟
联系电话:0510-80109277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黄工
联系电话:17766171615、13921546063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凤威路2号2号楼308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392802824@qq.com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