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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0 14:4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24-00020
发文日期
2024-12-10
公开日期
2024-12-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河流,节水,防汛,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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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水利局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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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1月19日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1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问题加快整改;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全面抓好本部门整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销号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出台《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五方面13项34个问题,制定82项整改措施,分别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6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党组4次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召开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倒排任务、梳理进度、不等不拖、加压奋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8月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中,22个已完成整改,12个正按计划持续推进,完成率64.7%,其余问题将于2025年3月前全部整改到位;我局制定的82项整改措施中,66项已落实到位,完成率80.5%。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局党组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在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的基础上,立足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漏洞,从制度上找原因,既精准发力,集中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又结合水利实际,梳理修订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无锡市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20余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常态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建章立制的“成果清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推动沿江岸线企业建档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同江阴市水利局会商“一企一图一表一档”模板,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沿江企业涉河建设项目“一企一图一表一档”建档工作的意见》,推进长江岸线管理保护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召集沿江企业集中开展培训指导,分享优秀企业建档工作经验,同时狠抓调度推进,及时督促提醒企业做好建档工作。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水事秩序。

  2.关于“新建违法快查机制未起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无锡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遥感核查与处置的意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优化问题交办机制,确保及时制止违建。二是定期召开全市水利系统遥感核查与处置会商会,对新增违法问题明确具体意见,印发市级重要河湖水域岸线动态遥感问题清单,加强跟踪督办,指导处置到位。

  3.关于“督导各级河长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河湖长能力提升培训,采取“线上+线下”“集中授课+典型观摩”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基层河湖长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定期召开新一轮河道治理工作例会,制定《2024年无锡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建立完善太湖无锡水域和河湖水面漂浮物打捞处置工作机制》等文件,压紧压实河长责任,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三是开展河湖治理“四不两直”巡查和无人机巡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进整改。

  4.关于“一体化防汛排涝责任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全市防汛排涝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市防指印发《无锡市防汛抗旱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边界和应急响应措施,建立健全“防指统一指挥、行业分工负责、属地分级落实、全域协同联动”的指挥调度体系。二是完成市防指工作组调整,新增内涝防治工作组,负责全市排水防涝、内涝治理、地下空间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统筹指挥调度全市应急排水队伍装备。三是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极端暴雨条件下城市地下空间安全防范应对措施的通知》,明确城市地下空间防汛排涝安全防范工作职责及要求。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城市内涝、地下空间、河道行洪、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位,制定“一点一策”应急处置方案,推动落实联防联控。

  5.关于“应急抢险设备快速调配机制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全市防汛应急抢险物资设备清单,组织各地各部门摸底排查,建立全市重点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库、全市应急排涝泵车清单,排查设备权属,明确所属行政区域、行业部门、管理单位、负责人、驻点位置及保障范围等信息。二是完善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应急调配机制,明确市防指调度抢险组、内涝防治组、救援安置组职责,各工作组加强配合、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重大险情。

  6.关于“应急指挥系统功能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险情交办机制,明确水利工程、河道水位、山洪类险情交办各级水利部门;隧道、下沉式立交、道路积水类险情交办各级排水主管部门;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和建筑工地类险情交办各级住建部门;普通国省干线、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类险情交办各级交通部门;地质灾害类险情交办各级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地铁站点及轨道类险情交办市地铁集团;其他类险情信息由综合协调组会商处置,做到防指统一指挥、部门协同高效。二是完善无锡市防汛防台秒响应系统“汛情汇聚、会商研判、预警响应”等功能,推动实现排涝泵车调度实时化、城市内涝预警排险可视化、部门协同处置同步化。

  7.关于“推动水资源修规立法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修订准备工作,组织召开立法工作部署会,出台《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开展立法专题调研,结合上位法及相关规定形成《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修改)》立法调研报告,为下一步《条例》修订做好准备。

  8.关于“对社会面取用水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无锡市严格取水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的刚性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省、市节水行动。2024年5月,经省政府审定,我市获评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优秀等次。

  9.关于“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各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二是开展全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定额及工艺调查,研究各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水效指标,查找用水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对未达到定额先进值的用水单位提出水效提升方案,帮助用水单位整改提升。三是组织到取水企业、高校、社区开展“水日水周”水法宣传活动,央视“治水记”第二集《节水优先》聚焦报道我市首个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10.关于“新一轮圩区建设规划尚未启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地开展农村圩区全面调查摸底,对全市千亩以上农村圩区,逐圩摸清堤防建设情况、排涝站数量、排涝能力和管理情况,摸排存在问题,按方案逐步整改到位。二是印发《无锡市圩区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编制技术大纲》,指导各地排查圩区内风险隐患,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完善圩区治理方案。

  11.关于“廉洁自律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主要领导以《严守党的“六项纪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题,带头上廉政专题党课;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从“坚定理想信念,发挥表率作用”“抓好巡察整改,筑牢廉洁防线”“扎实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大局”“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摆,剖析根源,立足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紧盯水利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学习并开展研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规定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12.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无锡市水利局重点关键岗位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制度》,对重点关键岗位干部,通过经常性廉政提醒、常态化教育培训,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水利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修订出台《无锡市水利局公职人员参加评审评估活动管理办法》,对水利公职人员参加各类评审评估活动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监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举办“传承红旗渠精神,凝聚治水奋进力量”党性教育培训班,开展“赓续红色血脉,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5·10”思廉月系列活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

  13.关于“规范市级水利工程施工变更”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内控管理规定》,将设计变更作为工程建设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从严管控,指导督促项目法人从严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尽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履行设计变更内部集体决策程序,并严格报审手续。

  14.关于“对水利行业市场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修订《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优化评标活动组织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投标行为,严格评标专家监管,全面强化水利建设市场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监管。

  15.关于“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年度水利专项资金执行进度进行通报,要求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及时下达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完成专项审计报告。

  16.关于“对部分下属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失察”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出台《无锡市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加强专用设备资产管理职责。二是完成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督促指导项目法人落实竣工验收各项前置工作,并同步做好工程移交和资产入账手续。三是强化工程竣工转固长效管理,按规定时限开展新完工项目竣工验收,督促项目法人及时将工程移交运行管理单位,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资产入账流程。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十五五”水利规划要求,提前谋划水利干部队伍建设“十五五”规划方案,着力打造高素质水利干部队伍,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无锡市水利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树立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加大择优选拔力度,推动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断优化。

  18.关于“人才培养与需求脱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水利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分析研判和统筹谋划,着力解决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后备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二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科学编报招录计划,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开选调、遴选等多种渠道,引进专业型人才充实到水利队伍中来。三是深化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改革,优化水利人才队伍结构,举办“太湖杯”无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水利专技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建立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机制,鼓励年轻干部参与各类重大项目、调研课题等,努力培养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19.关于“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局系统干部岗位锻炼交流工作的通知》,合理配置各处室、单位不同年龄段干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为水利干部创造多岗位交流机会、搭建全方位锻炼平台,进一步提升水利干部综合能力。

  20.关于“领导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领导分工和基层党组织调整,下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班子成员定期到党建联系点走访,协助基层党支部解决问题。二是制定出台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对直属基层党支部开展全覆盖调研,听取基层党员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1.关于“巡察反馈‘支部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党建业务实操培训,组织局系统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围绕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提升水利党务干部履职水平。二是充分用好“智慧党建”平台,每月抽查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在8月份开展的市级机关党建责任制专项督查中,我局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获督查组充分肯定。三是指导下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破解工作难题缺少提前谋划和攻坚韧劲”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超前谋划,编制完成《无锡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查。二是加快推进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工程,确保完成太湖清淤计划任务。三是系统研究太湖淤泥处置方案与路径,积极推进营养土利用、制砖等淤泥资源化利用试点研究,多渠道推进淤泥处置利用;会同相关部门高效推进无锡市“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目前相关企业已申请专利2项,发表SCI论文2篇。

  2.关于“应对新情况缺少未雨绸缪的前瞻作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太湖治理“1+9”行动方案,制定《2024年无锡市蓝藻(水草)打捞处置和湖泛防控工作方案》,加密巡查监测频次,突出西部湖区应急防控,提升处置能力。二是加强监测预警,紧盯重点区域加强监控监测,强化科学统筹调度,力促水质和藻情持续改善、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为太湖增添更多美丽色彩。

  3.关于“统筹推进两河整治提升不够均衡”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2024年市美丽河湖“两河”(京杭大运河、梁溪河)整治提升工程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加快推进堤防达标和示范段等重点项目建设,并对滞后项目进行督办。

  4.关于“未构建美丽幸福河湖长效管理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落实河道长效管理作为河长制年度工作重点,明确规范标准,开展分类建设。二是开展问题河道“回头看”,对历年来的问题河道进行抽检复核,推动整改到位。

  5.关于“防汛物资储备装备配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汛前向各市(县)区下达《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任务清单》,增加防汛工具包、救生衣和大型排涝泵车储备任务,全市新增排涝泵车36台,新增排涝能力3.75万立方米每小时。二是参照《江苏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制定2025年市(县)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任务清单,新增滤垫、挡水板、围井、巡堤查险套装等储备任务。

  6.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对全市农村地区圩区、小型灌区、排涝站、灌溉站、塘坝等农村水利设施的基本情况、运行管护情况、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基本情况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全市灌溉水源、泵站、渠道、排水沟基本情况及管护现状,督促各地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管护。二是研究制定《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标准》和《无锡市农村水利工程管护评估方案》,对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总体目标、管护范围和管理原则进行明确,对明晰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责任、健全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和严格农村水利设施管护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7.关于“科技研发项目质量不高成果偏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水利科技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争取国家、省水利科技项目支持,2024年省科技项目完成申报2个。二是围绕太湖治理无锡需求,强化太湖流域水治理重点实验室专项课题研究,2024年无锡市重点支持的6个项目正在抓紧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机制,让校局共建从协议到协同转换,助力无锡水利科技发展,组织水利青年科技人才赴南科院调研,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共同培养。会同水利部太湖流域水治理重点实验室开展202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召开太湖流域水治理国际会议。

  8.关于“信息化建设滞后难以助推工作提质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城市孪生数字水网顶层设计,建立市级水利数据资源目录,提供统一的水利数据资源服务,解决信息孤岛和壁垒问题,建立统一网络安全边界,使用密码技术保障数据安全,提升系统安全性。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网络安全专项排查,配合部、省各级开展网络安全专项行动,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三是加快推进城市孪生数字水网一期工程建设,对现有系统数据汇聚,形成一体化水利数字门户。

  9.关于“对下级财务管理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互动答疑等方式,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定期组织下属单位开展资产实物台账、财务账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10.关于“党建有效融入业务工作不够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碧水映初心”水利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策划“治太同心行,共唱太湖美”“开展水法宣传,共护太湖碧波美景”等主题活动,发挥“共筑生态湖区”党员先锋队作用,以党建引领太湖治理取得新成效。二是擦亮基层党支部品牌,明确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形成书记亲自抓、党员齐参与,以上率下、久久为功的生动局面。三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队伍,通过组织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履职能力。

  11.关于“审计反馈‘部分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并认真执行《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船舶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二是完善出台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台账登记,强化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三是组织对下属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突出政治导向,落实标本兼治,真正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以巡察整改成效助推无锡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全力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推进、按期完成、落地见效。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采取措施但未彻底整改到位的事项,坚持一着不让抓推进,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对尚未解决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销号”。

  (三)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无锡水利现代化建设“1510”战略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0109015;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运河东路288号,邮编214031;电子邮箱wxslj_bgs@163.com。

  

  中共无锡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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