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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电动自行车制造企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15: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21-00044
发文日期
2021-10-10
公开日期
2021-10-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告
关键词
节水,水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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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区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健全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的规定,市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无锡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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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健全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的规定,市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无锡市电动自行车制造用水定额》(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电动自行车制造企业用水定额》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无锡市电动自行车制造企业用水定额.doc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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