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区自来水用水量分区分类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 17: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0-00108
- 发文日期
- 2020-09-14
- 公开日期
- 2020-10-09
- 文件编号
- 锡节水〔2020〕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节水,水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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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自来水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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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区自来水用水量分区分类统计工作的通知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
加强用水统计管理,提高用水统计数据质量,是落实《统计法》、完善水资源、节水统计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科学决策,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省、市两级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涉水指标万元GDP用水量已被正式列为考核指标,而我市市辖区自来水实行的是统一供水模式,自来水用水量数据市辖各区并不掌握,而在核定各区的用水总量时,必须要统计市区分行政区、分类自来水用水量,否则各区的万元GDP用水量指标就不能确定,会对省、市两级高质量发展考核带来直接影响。为科学合理地确定我市市辖各区的万元GDP用水量指标,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无锡市供水条例》、《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资〔2020〕7号)的要求,请你们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自来水用水统计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工作体系和工作责任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用水统计,确保自来水统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要兼顾做好水利部“用水统计直报系统”的自来水数据填报工作和城市节水统计工作。
分行政区、分类自来水用水量统计表式详见附表,具体要求为:年中填报1次,统计、测算上半年的自来水用水量;年末填报1次,统计、测算全年的自来水用水量,其中分类水量可以估算。年中统计表(盖章后)于每年7月20日前上报,年终统计表(盖章后)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将确定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9月25日前上报我局。联系人:市水利局 常露 电话 80109074;市市政和园林局胡纪律 电话81823624、彭芳 电话82722285。
特此通知。
附件:无锡市市区自来水用水量统计表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无锡市市区自来水 ⅩⅩ 年(上半年)用水量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立方米
行政区
工业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
三产用水量
其它用水量
合计
备注
梁溪区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新吴区
经开区
合计
填报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