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17: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0-00107
- 发文日期
- 2020-08-26
- 公开日期
- 2020-09-18
- 文件编号
- 锡水管〔2020〕4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水务,通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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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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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水利工程在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
维修养护是及时消除水利工程隐患和缺陷的关键,是遏制水利工程效益衰减的必要措施,对提高水利工程安全性、延长水利工程使用寿命、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的总基调要求,认真贯彻《水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水法律法规规章,强化责任,深入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工程检查、安全监测,按照“查细查严查实”的要求加强工程隐患、薄弱环节的排查,随时掌握工程设施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险工患段、安全隐患,落实资金,及时组织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二、严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分年度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库,并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更新。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做好省、市、市(县)区级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
二是严格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管理。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严格按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市级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严格按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水管〔2019〕44号、锡财农〔2019〕66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降低项目实施标准或调整、变更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如有变化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重新报原批复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是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有项目实施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的项目,可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实施。如需对外委托的项目须采用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等方式,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卡制度。省级项目按照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苏水管〔2015〕45号)、省水利厅《江苏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卡(试行)》(苏水管〔2014〕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级项目按照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水管〔2019〕44号、锡财农〔2019〕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严格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强项目组织、质量、安全、资金、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按规定组织完工验收、竣工验收。
三、《无锡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锡水规发〔2011〕1 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无锡市水利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