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10: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0-00125
- 发文日期
- 2020-08-21
- 公开日期
- 2020-09-10
- 文件编号
- 锡水政监〔2020〕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水务,机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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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水行政执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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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的通知
江阴市水利局、宜兴市水利局、锡山区水利局、惠山区水利局、滨湖区水利局:
省水利厅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20年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省级二类赛),我市积极组织参加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加强全省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通过层层发动、逐级选拔,进一步培养水行政执法人员爱岗敬业精神,激发在职学习热情,调动执法办案积极性、主动性,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水政监察队伍,为推动全省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竞赛项目
1.基础知识测试(含水法律、水法规,行政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水利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
(1)跑步(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
(2)游泳(男子100米,女子50米);
3.现场勘察、证件采集(摄影、测量、制作勘验笔录、绘制勘验图等);
4.案卷评查(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强制);
5.查处水事案件模拟作业及法律文书制作(根据提供的作业条件,按要求制作指定的法律文书);
6.水行政执法综合知识及技能现场决赛(集体);
7.演讲与知识问答(个人)。
三、竞赛形式
竞赛活动分两个层次,一是集体竞赛;二是个人竞赛。
(一)集体竞赛
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阶段(8-10月):内容为竞赛项目的第1、2、3、4、5项。获初赛前6名的参赛队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11月):内容为竞赛项目的第6项。
(二)个人竞赛
个人竞赛与集体竞赛同步进行。个人竞赛采取统一组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法,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复赛、决赛阶段,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全省符合条件的专职水政监察员均可报名参赛。
1.预赛阶段(8月):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选拔选手参加竞赛。
2.复赛阶段(9-10月):内容为竞赛项目的第1、2、3、4、5项,选拔20人参加最终决赛。
3.决赛阶段(11月):内容为竞赛项目的第7项,最终决赛得出10名选手。
初赛、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一)奖励及称号
1.集体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评出组织奖若干名。
2.获得个人竞赛前十名的,第一至三名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第一至十名选手由省水利厅授予全省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称号。对获得第一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申报“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奖金
1.集体竞赛。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5000元,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0元,三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
2.个人竞赛。获得第一至十名的选手由省水利厅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成立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报名参加,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测试参加人员名单报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静,0510-80109157
庄园,0510-80109153
附件:1.无锡市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规则
3.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测试参加人员报名表
4.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测试名额分配表
无锡市水利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
无锡市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季永东 无锡市水利局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谢 彪 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范 斌 江阴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舒建华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春华 宜兴市水利局副局长
顾静燕 锡山区水利局副局长
顾益平 惠山区水利局副局长
张 敏 滨湖区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办公室
主 任:吴 静 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副主任:方国祥 江阴市水利局运管科科长
赵 江 江阴市农林水利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周 青 宜兴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龙 雄 锡山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吴建平 惠山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宋汉青 滨湖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冯可、陈星华、杨上仟、庄园
附件2
全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规则
为周密组织江苏省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确保竞赛有计划、按步骤、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参赛资格认定
1.集体竞赛
各市必须组队参赛,省水利厅直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处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组队参赛,如确实不具备参加全部比赛条件,则必须参加前四个项目竞赛。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2020年4月30日前持有水政监察证或行政执法证的水政监察员。如有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代参赛,发现1人次则该参赛队的该单项得分为零分;发现2人次及以上,则取消该参赛单位的参赛资格。
2.个人竞赛
①连续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3年(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以上(含);或已从事水利工作4年以上(含)后再连续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两年以上(含)的在编在岗专职水政监察员。
②作为案件承办人员查处水事案件,并提交个人承办案件的卷宗。
③所承办的案件行政复议无撤销或变更、行政诉讼无败诉。
④3年内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等级。
⑤已参加个人竞赛并获得执法办案能手等称号的,不得参加个人竞赛,可以作为选手参加集体竞赛项目。
二、集体竞赛项目及计分方法
竞赛采用各单项得分为100分,再按各单项所占总得分比例换算后累计积分计算总得分和名次。各单项计分方法与所占总得分比例为:
1.基础知识测试。集体竞赛参赛人数为各市各单位在册专兼职水政监察员人数的15%(但最低不少于20人,含所属大、中队人员,以2020年底总队年审统计数据为准)。省水利厅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处参赛人数为5人,总数不足5人的,以实有人数参赛。单项得分为全部参考人员(含缺考人员)平均得分。该单项得分占总得分的15%。
2.体能测试。跑步(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各单位单项得分为全部参考人员(含缺考人员)平均得分,该单项得分占总得分的10%。游泳(男子100米,女子50米),各单位单项得分为全部参考人员(含缺考人员)平均得分,该单项得分占总得分的10%。
3.现场勘察、证件采集(摄影、测量、制作勘验笔录、绘制勘验图等)。每个参赛单位确定3名参赛人员,使用自备现场勘察装备器材,对水事违法行为现场进行集体勘察后,在规定时间内,各自独立完成两张取证摄影照片、一份现场勘验笔录、一张现场勘验图,照片电子文稿的文件名为参赛人员姓名,不需后期制作,自行下载后送竞赛评审组;勘验笔录及勘验图统一用A4纸制作。每张照片、每份勘验笔录、勘验图均按100分评分,参赛队该单项得分为6张照片、3份勘验笔录、3张现场勘验图的平均得分之和再除以3。该单项得分占竞赛总得分的15%。
4.案卷评查。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评查。成绩为参赛队5份案卷总得分的平均分。参加集体竞赛的单位需要提交该市及所辖市、县、区的2018年1月1日后立案的行政执法案卷文号,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5件案卷进行评查。参加个人竞赛的需提供自己办理的2016年1月1日后立案的行政执法案卷文号,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5份案卷进行评查。该单项得分占竞赛总得分的20%。鼓励提供行政强制执行类案卷,并适当予以加分,加分不超过2分(加分仅限集体比赛)。
5.查处水事案件模拟作业及法律文书制作(根据提供的作业条件,按要求制作指定的法律文书)。查处水事案件模拟作业,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各参赛单位集体完成,单项满分为100分,该单项得分占竞赛总得分的5%。
计算机制作水行政执法文书,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由参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每名参赛人员的得分为100分,参赛队该单项得分为各参赛人员得分的平均分,该单项得分占总得分的10%。
6.水行政执法综合知识及技能现场决赛(集体)。各参赛队于决赛前10天上报4名参赛人员,每个参赛队确定3名参赛人员参加现场决赛。决赛满分为100分,该项得分占总得分的15%。
7.累计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累计得分相同则第一个竞赛项目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第四个竞赛项目合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在换算和累计得分时,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8.每个参赛队在复赛前10天上报5名参赛人员(3男2女),竞赛时自行确定其中3人(2男1女),各自独立完成1、2、3、5竞赛项目,中途不得更换人员。
9.参加集体竞赛的选手可以同时参加个人竞赛。
三、个人竞赛项目及计分方法
1.每一个竞赛项目都以100分为计分单位。基础知识测试、体能测试、游泳、现场勘察、证据采集、案卷评查、查处水事案件模拟作业及法律文书制作等相关内容和要求与集体竞赛相同。各项目占总分的比例为:基础知识测试占总分的15%,体能测试占总分的10%,游泳测试占总分的10%,现场勘察、无人机操作及证据采集占总分的10%;案卷评查占总分的20%,查处水事案件模拟作业及法律文书制作占总分的15%,演讲与知识问答占总分的20%。
2.演讲与知识问答(个人)。一是演讲,既要介绍本人从事水行政执法的主要经历及业绩,又要结合本人办理的案件,阐述本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体会及执法技能,时间6分钟;二是知识问答,现场从电子题库中抽取题目作答,题型为问答题、选择题、判断题。时间2分钟。
3.竞赛成绩为复赛得分与决赛得分之和,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在换算和累计计分时,均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四、实施方法
本次竞赛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由评判组集体批改评判,并根据各竞赛项目实际需要,分片或集中组织实施,具体为:
1.基础知识测试(集体竞赛)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派出两名监考人员,提前一天按各单位人员名册随机确定参考人员,赴各参赛单位组织考核。
2.基础知识测试(个人竞赛)、体能测试、现场勘察、证据采集、案卷评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模拟作业及制作水行政执法文书等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
五、有关事项
1.各项目竞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除有明确外,竞赛中所需的装备、器材、工具、场地、参考资料、制式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等均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3.参赛单位如对竞赛的计划、组织、评判、成绩统计等事宜存有疑问,可由领队向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测试参加人员报名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附件4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测试名额分配表
单位
分配名额
备注
无锡市
6
江阴市
4
宜兴市
4
锡山区
3
惠山区
3
滨湖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