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督查的通知
时间:2020-10-14 15:35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水利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20-00115 | 发文日期 | 2020-10-14 | 公开日期 | 2020-10-14 |
文件编号 | 锡水基〔2020〕3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河流,水务,安全生产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督查的通知 |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台风、暴雨、雷电天气增多。为了深入贯彻好市安委会、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8月12日-10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长自行确定)。
二、督查方式
1、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检查;局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对本职业务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2、局成立安全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的检查指导。
三、 督查内容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厅、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水基〔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锡安〔2020〕19号 )、《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锡安〔2020〕9号 )、《关于印发无锡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安〔2020〕16号)以及防汛、度汛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克服厌烦情绪,合理安排时间,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督(检)查时,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确保人员、时间、效果的严格落实。
2、对标找差,狠抓隐患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和排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真正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3、统筹兼顾,健全完善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请局各督查组及各地各单位检查情况书面小结及督(检)查表,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局基建处。
联系人:查贵豹,80109045,13861835665
无锡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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