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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7:3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20-00082
发文日期
2020-06-24
公开日期
2020-07-15
文件编号
锡水管〔2020〕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水务,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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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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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全市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为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在规范化基础上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管〔2016〕3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水管〔2019〕8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水运管〔2020〕10号)、市水利局《关于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锡水管〔2019〕26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水管〔2020〕22号)的精神和各地申报情况,结合无锡实际,现下达2020年全市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任务如下:

  一、2020年全市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建设单位:江阴市白屈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市太湖闸站工程管理处、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二、有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列入2020年精细化管理建设任务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制定《精细化管理方案和年度目标计划》,严格对照苏水管〔2019〕8号、锡水管〔2019〕26号明确的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强化措施,有力有序、扎实开展达标建设,全力推进年内通过精细化管理验收。

  水利工程精细化管理自评结果符合验收条件的,按规定向我局申请验收,通过验收的按规定报请省水利厅批准公布。

  三、申请精细化管理验收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其前提是须通过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

  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分年度精细化管理单位建设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措施,有力有序、分年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

                 无锡市水利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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