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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8 18: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9-00149
发文日期
2019-11-25
公开日期
2019-12-18
文件编号
锡水资〔2019〕3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节水,水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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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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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市水资源管理处: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从源头上把好节约用水关,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节〔2019〕12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水节〔2019〕13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的范围是: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从城市公共管网等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认真学习,领会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文件精神,落实责任主体,积极推进节水评价工作。

  附件:1.《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节〔2019〕12号)

  2.《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水节〔2019〕13号)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25日

  锡水资36号附件1:苏水节[2019]12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锡水资36号附件2:苏水节[2019]13号: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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