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8 18: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9-00149
- 发文日期
- 2019-11-25
- 公开日期
- 2019-12-18
- 文件编号
- 锡水资〔2019〕3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节水,水务,通知
-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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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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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市水资源管理处: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从源头上把好节约用水关,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节〔2019〕12号)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水节〔2019〕13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的范围是: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从城市公共管网等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认真学习,领会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文件精神,落实责任主体,积极推进节水评价工作。
附件:1.《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节〔2019〕12号)
2.《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水节〔2019〕13号)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25日
锡水资36号附件1:苏水节[2019]12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