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利局应急预案修编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19-12-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报价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2019〕1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委托相关技术单位修编《无锡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无锡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相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抗旱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转变、应急指挥机构调整、面临风险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开展并完成《无锡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无锡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相关类似项目的业绩。
4、须在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预案修编初稿,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预案修编送审稿及修编说明。
5、须在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预案修编工作并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其它要求
1、供应商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
2、在不超过15万元的情况下自行报价,经我局组织的评审后(不见面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五、报价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员组成、相关业绩成果等)。
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简要)。
3、针对本项目的费用测算。
4、报价表(可附在报价材料中,注意需单独加盖单位公章)。
5、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一式六份。
六、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10:00,逾期不予接受。递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288号无锡市水利局411室。联系人:陈光育,电话:80109084。
特此函告。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