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17:3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9-00153
- 发文日期
- 2019-10-16
- 公开日期
- 2019-11-12
- 文件编号
- 锡水基〔2019〕3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水务,通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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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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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水利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认真吸取“10.10”无锡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10.13”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新杨路一小吃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结合市安委会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解怠防松劲防反弹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锡政收电〔2019〕269号)文件精神和水利行业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前阶段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进行隐患整治“回头看”活动,并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强化整治力度,确保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10月16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及检查频次由各组长自行确定)
二、组成
第一组:分管防汛工作局领导、规计处、市防汛办负责人;
第二组:分管基本建设和安监处工作局领导、基建处、市安监站负责人;
第三组:分管工程运行管理与调度处工作局领导、工管处负责人;
第四组:分管蓝藻打捞工作局领导、水资源处负责人 ;
第五组:分管办公室工作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
其它业务处室根据实际情况由处室负责人带队自查,局主要领导、办公室、基建处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
三、范围
第一组: 检查防汛有关设施;
第二组: 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组: 检查市属工程运行单位;
第四组:检查蓝藻打捞及处置;
第五组:检查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等。
四、要求
1、压实责任。各检查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克服厌恶情绪,合理安排时间,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检查时,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上下织成安全“网”,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突出隐患整治。各检查组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安全隐患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彻底消除隐患。
请各检查组及各市(县)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将自(检)查情况于2020年1月5日前书面报局基建处。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