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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6-28 11:5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9-00150
发文日期
2019-06-11
公开日期
2019-06-28
文件编号
锡水政〔2019〕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水务,机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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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9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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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市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水利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19年全省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以高质量的法治水利工作为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改革引领、放管并重、优化服务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三级四同”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市水利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认真落实好省级下放的各类涉水项目许可服务管理事项的承接工作;做好市级“赋权”改革试点工作,主动承担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除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外,其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不见面审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责任清单,有效推进“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无锡市审改办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锡审改办〔2018〕1号)的要求,加强对“双随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察,提高抽查比例,公示抽查结果。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诚信水利建设。逐步实现全市水利行业涉企信息归集共享,逐步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行政合同签订前经过合法性审查。

  3.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水资源信息公开、水资源公报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配合全省开展主要流域的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严格查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4.开展立法制规工作。围绕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推进制度建设。今年,主要完成《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的修改工作;完成《无锡市水文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完成《无锡市蓝藻打捞与处理管理办法》的重新制定工作。

  5.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和后评估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6.加强决策规范化建设。制定2019年无锡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卷归档要求。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有效作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对局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评价,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制讲座。

  8.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除依法不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涉及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进行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建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水资源开发、水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推行民意调查制度。

  9.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践效果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培育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岗前培训,任前考核,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落实“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服务执法”。

  11.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太湖蓝藻治理、“河湖三乱”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河道堤防、太湖水环境和地下水源地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水资源清洁、水生态良好。主动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每季度上报案例不少于1例。

  1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行政执法决定作出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其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1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全程音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执法文书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14.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制定重大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执行率达到100%。

  1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6.深化水利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等事项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等制度,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及时率达100%,不发生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等行为。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7.认真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加强诚信机关建设,完善承诺事项的实施、督办、报告、公开回应等机制,切实提升水利机关的公信力。完善《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水利工程领域诚信建设。

  18.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满意率达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须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水利监督工作,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意见建议,办复率达100%。

  19.加强行政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管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20.落实审计监督制度。落实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

  2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并依法作出处理、反馈。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布后5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适应水利建设发展要求。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做好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落实信访工作与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机衔接。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完善落实机制

  23.落实《无锡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水利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听取法治水利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展法治水利工作督察指导。

  24.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制定学法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举办讲座等方法,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局办公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局领导班子至少举办2期集体学法活动。

  2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以“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结合“环境保护月”,完成好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每月一法”,定期开展宣传活动;结合“12.4宪法日”,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指导县(市、区)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教育阵地建设。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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