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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无锡市水利工程高、中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2019年职称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现将报送2019年无锡市水利工程高、中级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中、高级职称评审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根据苏人社发〔2019〕93号文件精神,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表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3、从市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在我市工作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其原按国家规定取得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市高一级水利工程专业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4、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5、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6、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评审资格条件

  申报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实施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办法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其中学历、资历和破格条件(有效截至时间另行规定)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高、中、初级资格均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hrss.wuxi.gov.cn/fzlm/wxsrcrszhywpt/index.shtml),申报高级专业的人员,在“已开放评审”栏中选择“江苏省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中、初级专业的人员,在“已开放评审”栏中选择“无锡市水利工程技术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填报。

  申报审核程序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按期公示、单位同意推荐后,申报人将申报信息在“服务平台”填报→人事代理部门(单位所在市或区职称部门)网上预审→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网上初审→填报后续模块→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网上复审→携带所上传附件的原件材料依次到所在单位、人事代理部门(单位所在市或区职称部门)核实盖章提交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现场确认→缴费→市职称主管部门网上终审→评前公示→评委会评审的程序进行。前一环节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包括: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工作单位,轻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在平台打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2份;其他已上传的所有电子文档的原件。

  申报高级职称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水人〔2019〕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1、关于资历及材料的截止时间。资历(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申报人的业绩成果(任期内)、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方为有效。

  2、根据《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27号)要求,自2018年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2017年(含)以前在锡就业,未按时完成公共必修课程的,需要按在锡就业时间,在继续教育平台分别补修1-2个公共科目,并考核合格。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考核结果等所有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凡不如实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5月13日至6月30日;

  现场确认:5月20日至7月12日(限工作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联系人:周卫星,联系电话:80109032,张昱,联系电话:80109017,电子邮箱:bxbzwx@126.com。

  5、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申报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有关评审收费要求执行。

  6、其它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锡水人4号附件:关于报送2019年度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doc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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