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16:4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9-00056
- 发文日期
- 2019-04-16
- 公开日期
- 2019-04-24
- 文件编号
- 锡水资〔2019〕1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建设,节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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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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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经开区建设局,市水资源管理处:
为抓紧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推进落实,前阶段,市水利局锡水资〔2019〕10号、市水利局市教育局锡水资〔2019〕14号、锡水资〔2019〕 18号文件已先行初步下达了各地201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
根据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向各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苏水资联〔2019〕1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向各市(县)区下达的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锡水资考〔2019〕1号),现就2019年各地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进一步调整明确如下:
1、2019年各地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关于下达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锡水资考〔2019〕1号)下达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锡水资〔2019〕10号、锡水资〔2019〕14号、锡水资〔2019〕18号文件已经下达的任务与锡水资考〔2019〕1号明确的任务不一致的,以锡水资考〔2019〕1号明确的任务为准。
2、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市对各市(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考核内容。各市(县)区水利部门(经开区建设局)要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加强与发改、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财政、市政园林(公用事业)、教育、宣传、文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3、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关于下达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锡水资考〔2019〕1号)具体见市水利局《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锡水资〔2019〕17号)之附件。
4、若后期省水利厅有新增的2019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下达无锡市,市将进一步印发文件、分解下达各地落实。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