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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核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6: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9-00028
发文日期
2019-02-21
公开日期
2019-02-28
文件编号
锡水资〔2019〕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文件,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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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核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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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核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新吴区农经水利局: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最新信息、加强监督管理,最近,省水利厅下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核准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9〕7号,见附件),明确了调查范围、调查内容、时间要求、名录核准等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联系、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苏水资〔2019〕7号文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内容,组织人员赴实地现场调查,收集、获取第一手资料,同时要留存好调查原始记录、佐证材料备查。要根据调查结果,认真编写调查报告、填写调查表(填表说明详见苏水资〔2019〕7号文的附件)。

  • 名录核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苏水资〔201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相关调查报告、调查表请于3月25日前上报我局(盖章上报。同步报送电子版),我局联系人:常露,电话:80109092。

   特此通知。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核准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9〕7号)

无锡市水利局

  2019年2月21日

锡水资8号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和核准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9)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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