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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17: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9-00008
发文日期
2018-12-29
公开日期
2019-01-10
文件编号
锡水计〔2018〕14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安全,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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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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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省、市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处室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制定并狠抓落实各类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分管业务的基层一线,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要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检查,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节日前,各地、各处室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研究并制定检查方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突出在建水利工程,重点对施工现场冬季安全防护落实情况、施工用电动火、临时设施和民工宿舍防火用电安全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将事故消除在排查整改中,要严防施工单位赶工期、抢进度造成安全事故发生,遇有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严格按有关规定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节日期间停产、节日加班和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严格复产复工安全验收把关;要突出水利运行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以设备设施安全、治安防范、消防等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突出办公楼的消防安全,开展消防用电检查,坚决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要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并加强电瓶车的充电管理;要突出单位车辆、船只管理,严禁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确保车辆、船只和人员安全。

  三、强化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请局直属各单位将元旦、春节期间值班表、联系电话分别于2018年12月29日、2019年2月3日前上报局安监处。

  

   无锡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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