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水利工程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标评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17: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9-00007
- 发文日期
- 2018-12-29
- 公开日期
- 2019-01-10
- 文件编号
- 锡水计〔2018〕14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工程,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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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我市水利工程全面实现电子化招标评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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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市建管处:
为提高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7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7〕240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共同推进了水利工程招投标平台的整合。 目前开、评标系统已基本构建完成,我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管理。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水利施工类的项目(江阴、宜兴除外)必须全部进入“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电子招投标活动,接受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有条件的区可以对非施工类的项目(包括监理、勘察设计、安全评估、质量检测、设备材料等)实行电子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是确定进场交易范围。依据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纳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统一管理,及《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锡水计〔2008〕73号)规定的评标办法和限额标准开展招投标工作, 明确了市、区两级(不含江阴、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水利新系统(“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电子招投标工作,包括项目注册、标段划分、场地预约、项目报名、招标(中标)公告发布、抽取评委申请等。
二是统一市、区水利交易规则。为有序推进各级水利项目的进场交易,我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联合下发了《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行政监管相关规定》(锡水计〔2018〕85号),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和交易机构的职责分工以及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操作流程,并要求各区水利局根据交易平台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管理。
三、业务系统建设基本完成,测试和试运行顺利完成。根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相关要求,目前已完成了招投标业务管理、交易用户网上办事、综合管理、协同办公和全流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编制、网上开标、评标功能模块的开发和上线试运行工作。实现了项目网上受理、备案和审核以及网上评标的电子化管理,并向各区交易中心开放端口同步使用。
四、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后,为了进一步防止围标、串标,每个项目投标单位的信息在开标前都将被系统隐藏,投标保证金缴纳也由原来的项目法人代收改为直接网上缴纳,由交易中心代收。
五、水利评标专家(评委)信息已全部移交给交易中心,并由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用自动语音通知系统进行通知。今后评标专家可分市库、省库和综合库(省+市)三种模式供项目法人选择。市库评标专家的管理由我局负责,专家抽取由交易中心提前抽取,提前时间不长于半天。市水利招标办负责市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评委库日常管理。
六、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招投标服务便民化,加快审批效能,公告日期由原流程34天进行压缩,现调整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取同时发布。
七、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7〕3号)要求,中标公示公告采用“两阶段”发布,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发布中标人公告。
八、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处理原《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参照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在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有效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报价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表决推荐排名顺序。
无锡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