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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 15: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8-00177
发文日期
2018-11-21
公开日期
2018-11-30
文件编号
锡水资〔2018〕7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节水,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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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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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新吴区农经水利局,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资源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水资联〔2017〕2号)、《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资〔2017〕59号)、《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183号)等法规和文件,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有利于推进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削减污染负荷,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各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工作,结合各地(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非常规水源利用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切实推动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到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8%,其它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显著增加。

  二、加强规划引领。各地要按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等的规定,组织编制非常规水源利用专项规划。

  在制修订涉水规划时,各地要遵循能用尽用的原则,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和水源配置体系,明确非常规水源用水需求和配置量。

  三、严格取用水管理。在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时,应当首先论证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可行性。

  在下达计划用水户用水计划时应当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源,对按计划应当使用非常规水源而未使用或者使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取用水户,应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的常规水源计划用水指标。

  四、因地制宜,典型示范,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要充分发挥和借鉴已有示范工程的典型引导作用,加强总结推广,深入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等的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工业集聚区应当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

  城乡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道路以及车辆冲洗等市政用水,冷却、洗涤等企业生产用水,观赏性景观、生态湿地等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使用再生水;鼓励雨水利用。

  五、加强工作指导。根据不同地区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城镇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分类落实措施,实行差异化指导。

   要积极探索、建立并健全非常规水源利用的政策法规体系、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常规水源利用。要结合行业用水要求和利用条件,研究建立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技术标准。

  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认识,营造有利于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非常规水源利用的积极性。

  六、加强考核。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纳入市对各市(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

  各地(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进一步扩大配置领域、强化配置手段、提高配置比例,不断提升非常规水源利用水平。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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