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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淤泥、泥浆和排水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14:5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8-00176
发文日期
2018-11-15
公开日期
2018-11-23
文件编号
锡水办〔2018〕3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管理,工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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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淤泥、泥浆和排水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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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淤泥、泥浆和排水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水利施工淤泥、泥浆和排水处置行为,坚决遏制乱排、偷排、乱堆等情况的发生,防止水利施工尤其是不规范施工,可能给河湖水质改善及断面达标带来的负面影响,现就水利工程施工淤泥、泥浆和施工排水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科学确定工程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可研、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中要对淤泥成分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考虑淤泥处置方式及堆场;充分评估施工可能对水体、大气、土壤造成的影响,科学合理确定清淤方式、施工工艺、处置方案;工程招投标中,要对施工单位淤泥、泥浆的运输、堆放、处置及尾水处置排放等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重点评审和把关。需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堆场的,需充分对堆场规模、周边环保要求及使用权是否真实落实等情况进行核查,以确保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并列入招标文件处罚及信用考核条款。

   二、切实强化施工全程监管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须向当地水利、环保部门报备清淤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备职能部门指导监管,因擅自开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将依法处理。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如实施过程中原清淤方法、施工工艺及尾水处置方式无法满足环境保护需求,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严禁施工现场的淤泥、泥浆及尾水不经处置,携带高污染物质随意排放,从而造成周边河道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需转运处置的淤泥,必须严格按照转运方案,建立完善管理台账,采用施工联单等有效形式,对涉及工作人员、设备、淤泥数量、时间、路线、地点、交接情况等要素,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流程完整闭合;建设、监理单位应突出淤泥运输设备及淤泥计量监管,重点加强淤泥运输船舶日常检查、坚决杜绝开底船舶或携带泥浆泵的船舶转运淤泥泥浆。全面推行落实视频监管和GPS定位设备安装,提高运输船舶信息化监管水平。严格清淤施工、装卸、堆场堆放土方计量,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偷排、遗撒淤泥、泥浆等行为的发生。

  淤泥堆场及处置区域要充分考虑淤泥、渗漏液、尾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环境保护需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减少对农田、水源地、骨干河道及水质监测断面的影响,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立健全淤泥管控档案

  各市(县)、区及镇(街道)水利主管部门要将淤泥管控专项实施方案、工作计划、项目情况统计、监督检查及执法等各项工作中涉及的纸质及电子材料及时归档。工程参建各方将淤泥施工监管作为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收集归档。从工程前期淤泥场地的确定、清淤方案的选择,施工方案的确定,到施工中的日志记录、计量运输过程监管到淤泥堆场的计量处置,从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工作部署、监管、实施,从设备到人员等各方面,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管、留痕,做到全过程闭合,档案清晰备查。

  四、全面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淤泥管控的监督执法,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尤其是清淤施工、淤泥处置工程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切实掌握各施工现场淤泥处置管理真实情况,重点突出四项内容:一是施工方案是否科学,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落实;二是转运过程监管是否到位,手续是否闭合严谨;三是运输设备信息化监管措施是否落实,运输过程监管是否全程覆盖;四是淤泥土方从施工到处置全过程计量是否真实及时、土方是否相符、处置是否到位。水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投诉举报等各类线索,积极与交通、航运、环保、住建、公安等部门协调对接,各负其责,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坚决打击施工及处置中随意排放尾水、倾倒淤泥、尤其是淤泥转运处置过程中偷排偷倒等污染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工作,依据工程性质和牵头部门职责,切实制定专项监管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清淤疏浚及淤泥处置监管责任,在加强本级及直属水利工程施工监管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水利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要按照工程建设职责,科学确定施工方案,细化实化管控措施,夯实工作责任,落实淤泥和泥浆联单管理,落实运输船舶信息化管理,从清淤淤泥产生、运输到处置全过程管控,账物相符,形成闭环。水政监察部门要将清淤工程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结合河湖“三乱”专项整治,加大对淤泥泥浆偷排、运输过程漏排的查处打击力度。通过强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多措并举,严格督导,切实抓好水利工程施工淤泥、泥浆、尾水排放的管控。

              无锡市水利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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