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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11: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8-00132
发文日期
2018-08-08
公开日期
2018-08-17
文件编号
锡水资〔2018〕5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建设,生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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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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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阴市、宜兴市水利农机局:

  江阴市、宜兴市是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地区。日前,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8〕39号),对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苏水资〔2018〕39号明确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验收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8〕39号)

  无锡市水利局

  2018年8月8日

锡水资55号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8]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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