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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11: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8-00124
发文日期
2018-07-05
公开日期
2018-07-13
文件编号
锡水计〔2018〕7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安全,通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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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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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通知》(锡政办通〔2018〕50号)精神,结合水利行业实际,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水利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水利行业部署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现将活动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确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正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促进,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领域凝心聚力、对照标准找差距、勇于担责、务实奋进,以更加扎实的举措,全面落实夏季高温汛期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5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组织机构

  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下设办公室(安监处)负责具体活动的制订、指导、考核和总结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历年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专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上限处罚、集中曝光、约谈通报,警示相关企业引以为戒、改进提高、堵塞安全漏洞,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无锡市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锡安〔2016〕13号)要求,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不断深入,全面摸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管控、认真整改,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对因整改隐患不得力、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觉投身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技能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进一步强化“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行业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上传下达、及时迅速、准确无误,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布安全生产、安全出行等提示,扎实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全社会应急管理能力。

  (五)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工程建设。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锡安办〔2018〕44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锡安〔2018〕14号)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对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建设工地生产事故。突出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暑降温、消防管理、防台风暴雨、防高处坠落、防吊装作业事故、防深基坑积水、防边坡坍塌、防临时设施倒塌等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工程运行。检查工程运行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泄洪、启闭、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对闸门及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状况记录;汛期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以及抢险队伍和物资。

  3.蓝藻打捞。组织蓝藻打捞高温汛期安全检查,落实打捞人员高温作业防暑降温、打捞设备完好、防台风暴雨等安全措施。

  4.消防安全。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持续开展电气火灾、高层楼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火灾逃生救生能力。

  5.特种设备。加强对乙炔(氧气、液化)气瓶充装、吊机、挖机等使用、维保的安全监管,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应严肃查处。

  (六)落实夏季易发事故的防范措施

  夏季高温高湿,往往是各类事故高发易发时期。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预警预报、组织专项督查、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严禁发生事故后盲目施救。

  2.防检维修作业事故。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检修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修作业时,应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参与;检修前,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检修设备前必须进行放空处理;在防爆区域进行检修时,注意防火防爆,安全使用防爆工具;严格落实外包业务单位安全责任,发包单位应严格审查承包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依法对外包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3.防触电事故。电气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穿戴工作服,配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保用品,高空作业扎好安全带。关键部位要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定期对线路及电路进行检修,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按规定对相应设备做好跨界片连接及接地装置;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接临时电线。如生产急需临时电源,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由电工接线,并按规定架高和绝缘;电气人员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雷雨天气要加强巡检,每班要对现场临时电源线检查一次;固定电源线路做好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非电气人员严禁私自触摸、拆卸和检修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防火灾爆炸事故。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好用;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同时做好动火现场监护工作,实施全过程不间断监控;加强压力容器、气瓶等防火防爆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控,科学、准确地记录运行参数和指标,及时分析运行情况和解决异常情况; 要加强食堂用电、用气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和检查。

  5.防高处坠落事故。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尽量避免雨天露天作业,必须在雨天露天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检查装置平台,各类高架平台护栏要齐全、可靠,各间隙和漏洞要补全;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室外高空作业。

  6.防坍(倒)塌事故。雨季前要认真检查各种设施,对危险设施必须及时做出处理,人员和设备撤离,防止事故发生;做好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技术,要仔细研究是否达到安全可靠;在作业过程中,按照安全程序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7.防雷击事故。建筑物、独立建筑物、易燃易爆区域应按现定安装避雷装置,全部进行防雷检测,达到合格标准;雷雨天气不得进行建筑物上部、高处作业。

  8.防中暑事故。定期发放防暑降温品;作业时尽量避开高温时段,确实需要作业的要准备好降温品,并限制作业时间;备防暑药,部门、班组负责现场配备防暑药物;加强职工食堂和集体就餐点的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各市(县)、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内容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众媒体和本单位的黑板报、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对夏季高温、雷雨、汛期安全常识和开展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意义、内容、进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促进落实。

  (三)强化考核,务求实效。活动期间,局将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区、各单位部署发动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本次专项活动将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考评重点:部署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期间事故发生情况、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阶段性工作上报及总结上报情况。

  (四)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在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中,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和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并对活动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本地区、本单位的夏季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请于7月9日前,活动总结材料请于10月13日前报局安监处。(联系人:查贵豹,电话:80109045)

  

  无锡市水利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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