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16:4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8-00107
- 发文日期
- 2018-05-31
- 公开日期
- 2018-06-08
- 文件编号
- 锡水资〔2018〕4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节水,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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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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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新吴区农经水利局,教育局,市水资源管理处:
根据省水利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1〕1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审核和省组织复核,2017年度我市江阴市南闸实验学校、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无锡市钱桥中心幼儿园、江苏省怀仁中学四所学校被评为“江苏省节水型学校”[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的通知》(苏水资〔2017〕61号)公布]。
现将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的通知》(苏水资〔2017〕61号)转发给你们。
希望各节水型学校进一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各级水利、教育部门要继续推进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的开展,督促和指导本行政区内学校进一步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加快用水节水设施改造,不断提高用水效率;要加强对各级节水型学校的长效管理,推广节水型学校开展节水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的通知》(苏水资〔2017〕61号)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