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XDG-2018-17号地块水利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06-04 16: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8-00103
发文日期
2018-05-28
公开日期
2018-06-04
文件编号
锡水计〔2018〕4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关键词
意见,函,其他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XDG-2018-17号地块水利意见的复函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XDG-2018-17号地块水利意见的复函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锡山分局:

  你局《关于新华路西、兴越路北地块出让征询意见的函》及地块相关图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征求锡山区水利局的意见,形成意见如下:

  XDG-2018-17号A地块之间涉及河道芙蓉塘,该河道已按《无锡市区水系规划》实施到位,河道口宽35米,该地块出让、开发建设时,河口线两侧应各保留不少于10米的河道管理范围,严禁填埋和占用河道,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与河道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按国家规范和城市排水规划做好排水设施的同步建设,确保不发生内涝。

  无锡市水利局

  2018年5月28日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无锡市水利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水利局主办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56

党政机关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