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防汛责任人防汛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15:3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8-00099
- 发文日期
- 2018-05-18
- 公开日期
- 2018-05-25
- 文件编号
- 锡防指〔2018〕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防汛,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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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强化防汛责任人防汛责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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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防汛责任人防汛责任的通知
各市(县)、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梁溪区防汛指挥部:
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是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是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可靠保障。近年来,部分地区在落实防汛责任制过程中流于形式,防汛责任人不知晓其应担当的职责,或对承担防汛责任的工程情况不熟悉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市防指向全市流域性河湖、大中型水库及各市(县)、区级防汛责任人发出防汛责任告知信(见附件),请你部转交给相关责任人。
为加强各类水利工程防洪安全,进一步强化落实防汛责任人职责,请各市(县)、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向每处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发出防汛责任告知信,真正将防汛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致 防汛行政责任人的信》
无锡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