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16: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8-00096
- 发文日期
- 2018-05-10
- 公开日期
- 2018-05-18
- 文件编号
- 锡水计〔2018〕4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质量,工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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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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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6号令)、《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2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已取得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及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属于本市范围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二、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2号)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及水利部令36号的相关规定:
(1)是否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6号)以及苏水规[2018]2号规定的资质资格标准;
(2)是否超出资质资格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3)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
(4)是否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
(5)是否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6)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7)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法
由市水利局会同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及相关专家,通过听取检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等情况的介绍,采取对质量检测单位场所检查、抽查相关资料、现场查看试验操作等方法。
四、时间安排
2018年 5月18日前,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开展自查,5月21日至5月25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查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五、材料报送
请各检测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填写《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检查自查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检测单位情况备查表》(详见附件),于2018年5月18日前连同电子文档报我站。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无锡市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朱剑君
电话传真:0510-80109164
电子邮箱:wxslzj@163.com
七、附件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检查自查表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检测单位情况备查表
无锡市水利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