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紧处理我市水利工程险工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13:5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8-00088
- 发文日期
- 2018-04-27
- 公开日期
- 2018-05-04
- 文件编号
- 锡防指〔2018〕1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工程,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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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加紧处理我市水利工程险工隐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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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紧处理我市水利工程险工隐患的通知
各市(县)、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梁溪区防汛指挥部:
根据汛前检查情况,我市水利工程仍存在不少险工隐患,目前我市即将进入汛期,防汛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为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请各地抓紧研究落实处理措施,加快险工隐患处理进度,确保各类工程于主汛期前完成。现就进一步做好险工隐患处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各地要在认真落实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的基础上,对所有河湖堤防险工患段、病险涵闸站、病险水库(塘坝)以及河湖阻水障碍的清障工作落实具体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指定专人进行险工患段的巡查值守,并做好险工段的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织工作,建立严格的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工程消险力度。各地要抓紧主汛期前有限时间,对汛前检查中发现的工程险工患段和病险建筑物等主要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加大除险加固、度汛应急经费投入,逐项制定应急加固方案并在主汛前组织实施,消除隐患,确保更多的工程在主汛期发挥效益。
三、进一步落实预案、物资和抢险队伍。要严格落实险工患段应急抢险预案。对暂时不能处理的险工隐患,要针对堤防、涵闸、泵站、水库等不同工程类别,分类制定和完善应急抢险预案,预案要切实可行、实用,应急响应行动要具体,职责要细化。要加强对险工患段的巡查、监测和专人防守,特别对影响今年安全度汛的险工患段,要储足应急抢险物料、落实抢险队伍,加大对抢险队伍的实地演练和培训。宜兴、滨湖要高度重视水库、塘坝的防汛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行方案,不得超标准蓄水,对病险水库要降低控制水位或空库运行,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四、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要加强领导,督促项目主管和项目法人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将防汛责任制、安全度汛方案、施工导流方案和汛期施工计划等情况报防汛部门备案。
请各地于5月1日起至消险结束,每10天填报一次险工隐患处理情况表,并将汛前检查中发现的三病一险工程的处理进度、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应急处理加固、应急抢险预案的修订完善、险工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落实等情况书面报送我部,传真:85017094,联系人:陈光育。
附件:1.无锡市2018年度堤防险工险段处理情况统计表
2.无锡市2018年度病险涵、闸、站、库(塘)工程处理情况统计表
无锡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