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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09:5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8-00166
发文日期
2018-04-18
公开日期
2018-04-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办法,通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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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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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树立水利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锡委办发〔2017〕101号)精神,局党组制定了《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

 

                 中共无锡市水利局党组

2018年4月18日

 

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办发〔2017〕63号)精神,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作风制定如下具体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察实情重实效。局领导每年到基层、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2个月。要紧紧围绕局党组关于无锡水利改革发展“136”思路和推动无锡水利高质量发展,紧扣安全水利、环境水利、生态水利、节水水利、智慧水利、法治水利等六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心的水问题,明确调研主题。多到水利基层站所、水利建设工地、农村水利现场、河湖治理现场等基层一线调研,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效。多同干部群众直接交流沟通,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摸清“痛点”“堵点”,帮助解决难题,提出具有战略性、先导性意见建议。各分管局领导、机关处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于年底前形成一至两篇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由办公室汇编成册。

    2、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局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要坚持轻车从简,严格控制陪同和工作人员。局主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由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要求安排随行人员,市(县)区水利部门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局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原则上由其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或具体负责该项业务的同志随行,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只安排对口分管领导或对应的科(室)负责人陪同。

    3、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一律不安排市县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到车站、辖区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得赠送(接受)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要注意节俭,食宿按规定要求执行,不接受宴请,就餐以自助餐或内部食堂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住宿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或其他符合规定的场所,不得超标,严格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除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外,一律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召开座谈会、汇报会,一律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等。

    二、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

    4、切实减少会议活动。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应当合并。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需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年各类专题专项会议,需在年初制定计划,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确需临时安排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报局主要领导同意。严格执行关于清理和规范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和庆典、研讨会、论坛、纪念会、庆祝会等活动的各项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5、严格控制会期规模。局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专题会议从紧控制会议规模,原则上只安排分管局领导和市(县)区水利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确因工作需要,需市(县)区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6、切实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简化会议活动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实效。各类会议均需在会前认真充分准备,对会议内容、议程、需解决的问题、需部署的工作提前作出安排并告知参会对象。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提高讨论质量,力戒泛泛而谈。要及时总结会议效果,不断改进会议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落实会议请假、签到等制度,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说明理由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同时安排副职参会。除紧急突发情况,不得以电话、短(微)信、会议通知等替代请假手续。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的有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进一步精简会议议题和交流发言人数,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半小时,要避免层层再开会。大会交流发言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

    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强化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规格,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会议活动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规范开支渠道,严禁超预算列支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活动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一般性的会议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材料袋,不发笔和记录本。不得组织会议活动代表游览和参加与会议活动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安排高级饭店和旅游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宾馆饭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安排工作餐,不宴请与会代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对违反规定的会议,局财审处不予拨付会议经费,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8、切实减少各类文件。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非涉密发文,一般通过电子公文网上办理,提高公文运转办事效率。加强发文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制发文件严格按照执行公文规范。报送上行的文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审批下达文件,由主要领导签批;一般性、业务性文件,由分管领导签批。弘扬“短时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明实用。健全限时办结、督办落实、结果反馈等机制,确保公文运转高效、有序、安全。

    四、进一步规范出访和境内学习考察活动

    9、从严控制出访活动。本着精简节约高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确定出访主题。严格履行出国(境)报批程序,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出访考察活动。年度出访计划批准后,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计划外出访。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活动结束后再规定时间内提交与出访任务相符的考察报告。

    10、从严控制境内学习考察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赴外省市学习考察的,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局主要领导外出学习考察,原则上局直系统陪同学习考察人员不超过5人;其他局领导外出学习考察,原则上局直系统陪同学习考察人员不超过3人,随行工作人员要从简从紧安排。

    五、加强宣传管理

    11、简化会议活动报道。积极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对水利工作的宣传。局系统专题专项会议原则上不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简化对局领导出席会议的信息报道。信息报道中局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职务不得超过2个,控制报道字数,尽量简洁。

    12、规范新闻宣传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负责。各有关单位(部门)对提交局内、外网和政务微信发布的内容、新闻发布会材料、提交新闻媒体的宣传稿等要认真把关并负责,重要稿件需提交局办公室审核。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水利局名义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发表发稿。

    六、进一步加强请假报备工作

    13、严格请假报备制度。局主要领导出差、出访,离开无锡休假、学习,一般情况下须提前3天由办公室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由办公室及时报告。其他局领导、相关处室、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离锡外出学习、开会、考察半日以上,需向局主要领导书面请假批准并同时告知分管领导;机关处室、局直单位副职离锡半日以上、三日以内(不含三日),需向分管领导书面请假报备;离锡三日以上(含三日)的需向分管领导书面请假报备且需汇报主要领导。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离锡半日以上、三日以内(不含三日),需向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请假报备;离锡三日以上(含三日)的需向处室主要领导请假报备且经分管领导批准。休假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厉行勤俭节约

    14、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各级领导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不能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

    15、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八、加强督促检查

    16、坚持领导示范带头。局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既要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又要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按规定办事。

    17、健全完善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更符合各自工作内容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本实施细则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18、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办公室、财审处、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党委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行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局财审处要加强对各处室、各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发现违反规定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9、本细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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