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18-04-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中有关我市在湖泊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或占用问题。4月11日至12日,市支队按照局有关要求,积极联合太湖局无锡水政支队,滨湖、宜兴水政大队,开展涉湖水事针对性执法活动。
从执法巡查看,审计报告中所指出的宜兴、滨湖共计9个涉湖违法建设现场无新增违法事项产生。其中滆湖宜兴保护区内的“废弃鱼塘堆土违法”事项已整改到位,塘里已续满水,原堆土已清除;马山和平社区雁门湾湖边绿化堆土违法事项,执法组一行要求属地社居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堆土高程,并将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其余按照有关整改方案(规划调整)审批推进中。
其他涉湖违法行为,包括:滨湖大浮社区某村民在原有泵房旁擅自建设,经查看,已部分拆除违建,鉴于当事人不在,检查组一行赴大浮会商依法处理事宜;针对马山和平社区盘龙湾一涉湖建设,给予口头责令停止,滨湖大队将进一步做调查处理;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宜兴官林滨湖村一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当即联系属地城管部门,责成当事人清除了建筑垃圾。
活动期间还就104国道(宜兴段)改扩建事项进行了会商和监管。
(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 杨上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