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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水安监[2013]189号)、《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无锡市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从2016年11月施行。

  《细则》共6章27条,明确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组织管理和评价标准;自评和申请;评价与审查;监督管理等内容。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无锡市水利局负责辖区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的评审、公告、授牌等工作,以及辖区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单位初审审核上报工作。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三级单位初审把关。对获得省和国家级荣誉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2017年底前实现三级及以上达标;其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三级及以上达标。

  目前,已有2家水利建设单位获得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资质;2家水利建设单位通过二级资质初审,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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