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水行政许可审批信息
发布时间:2018-01-03 15:3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8-00002
- 发文日期
- 2018-01-03
- 公开日期
- 2018-01-0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指标,管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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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2018年1月3日水行政许可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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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截止期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行政许可编码 | 信息使用范围 | 数据生产部门代码 |
锡水许审[2018]1号 | 取水许可延续审批 | 普通 | 关于准予无锡二泉映月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的行政许可决定 无锡二泉映月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二十五条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你单位取水许可延续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取水许可延续并换发取水许可证。 二、关于取水许可证中的登记事项明确如下: 1、原取水许可证中的部分登记事项不变。 取水权人名称:无锡二泉映月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晓波 取水方式:自流 退水水质要求:达标排放 2、根据《关于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苏水资函[2017]11号), 江苏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地下水取水许可证换发证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对原取水许可证中的部分登记事项进行规范。 取水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钱胡路无锡二泉映月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取水量:3.65万立方米/年 取水用途:其他用水 水源类型:地下水(矿泉) 退水地点:无锡钱惠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退水方式: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退水量:100立方米/年 三、取水有效期限为2018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3日,若需要延续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 四、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 加强节约用水,落实日常管理人员,抓好对取水计量装置和监控设备的管理,做好取用水量台帐记录,按计量缴纳水利工程水费和水资源费,并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请你单位带好原有相关资料至无锡市水资源管理处办理相关换证事宜。 2018年1月3日 抄送:无锡市水资源管理处、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 |
无锡二泉映月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 | 91320206060182651N | 蒋晓波 | 2018-01-03 | 2023-01-03 | 2018-01-03 | 0100253000 | 014006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