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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局公务员绩效考评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11: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7-00197
发文日期
2017-12-22
公开日期
2017-12-29
文件编号
锡水人〔2017〕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无锡市水利局,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公务员,考核,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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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局公务员绩效考评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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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水利局公务员绩效考评考核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无锡市水利局公务员绩效考评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22日

无锡市水利局公务员绩效考评考核办法

  根据《无锡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办法》(锡委办发【2017】57号)、《关于转发省《善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组发【2016】5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局机关公务员管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高素质水利公务员队伍,特制定本考评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为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勤政、廉洁、规范、高效”政府机关的目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绩效考评考核办法,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公开透明的考评考核机制,全面考核全局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促进公务员的自我管理,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考评考核原则

  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力求考评考核内容、考评方法日趋科学合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考评考核程序、结果公开透明;坚持有效有用的原则,把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用、培训、交流的重要依据;坚持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三、考评考核对象

  局机关正科职及以下在职公务员。

  四、考评考核内容

  (一)市水利局一点智慧网络办公系统考勤签到签退。

  (二)月度考评内容。共有5个考评指标,具体为:工作计划、工作质量、工作成效、工作协作和工作态度。每个指标分优、良、中、差四个考评等次,对应分值分别为4分、3分、2分、1分。

  (三)年终考核测评内容。分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共10个测评要素。每个指标分优、良、中、差四个评价等次,分别对应相应分值。

  1、德。主要设思想素质、职业道德2个要素。

  2、能。主要设业务能力、创新能力2个要素。

  3、勤。主要设工作作风、出勤情况2个要素。

  4、绩。主要设工作效率、履职质量、社会形象3个要素。

  5、廉。主要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1个要素。

  五、考评考核方法

  1.月度考评。月度考评主要考评《公务员月度工作考评表》(见附件1)中5个考评指标情况。使用无锡市水利局一点智慧网络办公系统,被考评人员每月初根据本处室工作目标任务、个人岗位工作职责,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每周填报个人工作纪实,每月底进行个人月度工作小结。如遇外出开会、出差或请假等情况,每周末前必须把本周个人工作纪实补齐。考评人根据被考评人月度工作情况,对照《公务员月度工作考评表》进行考评。其中,对处室正职的考评,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领导进行考评;对处室副职的考评,由分管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考评;对主任科员以下一般干部的考评,由所在处室的正、副职领导进行考评。月度工作考评于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

  组织人事处每月检查督促公务员月度考评情况。年底进行计算汇总,得出平时考评得分。

  2.年终考核测评。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公务员年终考核量化测评表》(见附件2)中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的内容。考核测评方法为:对处室正职领导的考核测评,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由局领导、机关中层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所在处室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对处室副职的考核测评,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由分管局领导、所在处室正职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对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测评,在听取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所在处室的正、副职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考评。考核测评结果为年终考核测评得分。年终考核测评在次年一月完成。

  六、考评考核结果运用

  (一)优秀等次确定

  年度考评考核优秀等次的确定,按照年度本局优秀等次的比例规定,分别确定中层领导干部和其他一般干部优秀等次的名额。根据《无锡市公务员考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中层领导干部和其他一般干部个人绩效考评考核综合得分分别排名前30%的人员中,经过考核领导小组评定,择优确定优秀等次人选,并在局机关范围内公示5天。

  (二)称职等次确定

  个人绩效考评考核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未被评为优秀等次,且没有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务员年度考评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情形之一的,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

  公务员具有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务员年度考评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情形之一的,无论个人绩效考评考核综合得分高低,年度考评考核结果直接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年度考评考核综合得分,将作为公务员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奖励惩处、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考评考核纪律

  为维护考评考核办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考评考核工作客观、公正,设立考评考核工作监督举报制度,局组织人事处随时受理处室和个人的举报投诉。严禁在考评考核测评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附则

  (一)有效票的规定。在公务员月度工作考评、年终考核测评时,未按规定对测评项进行打分的,该测评表无效。

  (二)事假、病假、产假人员考评考核的规定。

  1、工作人员请产假或病假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参加月度工作考评,但应参加年终考核测评。

  2、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不参加公务员绩效考评考核。

  3、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附件:1. 公务员月度工作考评表

        2. 公务员年终考核量化测评表

  锡水人14号附件1:公务员月度工作考评表.doc 锡水人14号附件2:公务员年终考核量化测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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