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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2017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11-24 15: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7-00170
发文日期
2017-11-15
公开日期
2017-11-24
文件编号
锡水农〔2017〕2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项目,工程,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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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宜兴市2017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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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宜兴市2017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宜兴市水利农机局:

  你局《关于成立宜兴市2017年度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项目法人的请示》(宜水管〔2017〕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宜兴市2017年度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法人,全面组织项目建设。

  二、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

  三、你局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法人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工程建设各项行为,及时办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及时报送工程建设和财务报表。

  无锡市水利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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