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惠山区申报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初审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14 14: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7-00159
- 发文日期
- 2017-10-18
- 公开日期
- 2017-11-14
- 文件编号
- 锡水资〔2017〕5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意见
- 关键词
- 建设,节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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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我市惠山区申报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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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惠山区申报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初审意见
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关于下达2017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水资联〔2017〕3号)、《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通知》(苏水资〔2014〕21号)、 省节水办《关于印发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申报和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苏节水办[2015]1号)的统一部署,2017年我市拟申报惠山区建设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申报有关要求和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进行初审的函》(惠府函[2017]31号,见附件),现提出以下初审意见:
近年来,我市惠山区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太湖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水利现代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规划实施,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和推进落实,加大节水资金投入,大力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社区、学校、教育基地、非常规水源利用、节水减排示范项目、物联网节水灌溉项目、“八大行业节水行动”项目等载体建设,培育了一大批节水先进典型、亮点。
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声有色,全社会节约用水氛围浓厚,率先开展节水标杆企业建设、用水审计、农业用水水资源论证工作,用水效率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对照《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标准》、《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申报和考评细则(试行)》,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经初步审查,认为惠山区符合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申报条件和要求,同意上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查。
恳请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将惠山区列入2017年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地区。
三、我市将按照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惠山区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的业务指导,加快工作推进落实,进一步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报请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考核验收。
附件: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进行初审的函》(惠府函[2017]31号)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