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14: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7-00160
- 发文日期
- 2017-10-23
- 公开日期
- 2017-10-30
- 文件编号
- 锡水许〔2017〕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节水,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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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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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水利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用水取水许可证工作,现将省厅《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7】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规范农业取水工作,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市局成立了由行政许可处、农水处和水资源处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工作,各处将分别派出1人担任联络员承担对上对下衔接相关业务工作。各地要参照市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指派专人负责,各地工作方案和联络员(1人)名单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报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要根据省文件要求精神,迅速开展对本地区农业取水情况的梳理工作,并根据梳理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区详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需明确发放范围、对象、流程和时间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该项工作。其中:大型(30万亩及以上)和重点中型(5-30万亩)灌区名录以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实地情况申报。
三、时序要求
发证对象:所有农业取水户;完成时间: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供水水源集中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发证;2020年底前,完成剩余所有农业取水许可证发证。
该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统筹安排,当前要重点做好大中型灌区农业取水许可登记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和报送工作,同时要合理安排做好其他农业取水许可登记、发证工作。各地于10月27日前将供水水源集中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农业取水登记表、灌区内原有效取水许可证原件和灌区设计文件等材料一并报市水利局审查。
联系人:杨国良 联系电话:81825592 18921151217
邮箱:576973634@qq.com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7】48号)
无锡市水利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