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15: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7-00121
- 发文日期
- 2017-09-15
- 公开日期
- 2017-09-15
- 文件编号
- 锡河长办〔2017〕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生态文明,治理,河流,湖泊,水域
- 文件下载
- 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进全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推进全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河长办: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八项主要任务,根据省河长办《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4号),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现将我市河湖(含水库)的《一河一策》编制要求明确如下:
一、全市所有河湖均需编制《一河一策》。其中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由省、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一河一策》,各市(县)、区负责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各市(县)、区河长办要积极协调本地区水利、环保、住建、交通、农林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市级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
二、请各市(县)、区河长办根据《无锡市级河湖一河一策调查表例表说明》认真填写《无锡市级河湖一河一策调查表1-8》,审核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市河长办。该项工作将列入年终河长制考核。
三、各市(县)、区河长办要加强《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参照省、市级河湖《一河一策》编制方案要求,落实编制经费,分批组织开展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级河湖《一河一策》的编制。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道《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道《一河一策》的编制可以适当简化,重点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措施导向,列出清单,对症下药,提高实效。
附件:
1、《无锡市级河湖一河一策调查表1-9》
2、《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4号)(刘霞副市长批示)
3、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湖泊、水库名录
无锡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