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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15: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710/2017-00121
发文日期
2017-09-15
公开日期
2017-09-15
文件编号
锡河长办〔2017〕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生态文明,治理,河流,湖泊,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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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推进全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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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河长办: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八项主要任务,根据省河长办《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4号),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现将我市河湖(含水库)的《一河一策》编制要求明确如下:

  一、全市所有河湖均需编制《一河一策》。其中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由省、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一河一策》,各市(县)、区负责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各市(县)、区河长办要积极协调本地区水利、环保、住建、交通、农林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市级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

  二、请各市(县)、区河长办根据《无锡市级河湖一河一策调查表例表说明》认真填写《无锡市级河湖一河一策调查表1-8》,审核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市河长办。该项工作将列入年终河长制考核。

  三、各市(县)、区河长办要加强《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人,参照省、市级河湖《一河一策》编制方案要求,落实编制经费,分批组织开展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级河湖《一河一策》的编制。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道《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镇(街道)、村(社区)级河道《一河一策》的编制可以适当简化,重点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措施导向,列出清单,对症下药,提高实效。

  附件:

        1、《无锡市级河湖一河一策调查表1-9》

        2、《关于开展〈“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河长办[2017]4号)(刘霞副市长批示)

        3、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湖泊、水库名录

  无锡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锡河长办[2017]14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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