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以上河湖河长制工作挂钩责任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15:5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7-00134
- 发文日期
- 2017-08-31
- 公开日期
- 2017-09-08
- 文件编号
- 锡水办〔2017〕1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行政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建立市级以上河湖河长制工作挂钩责任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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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级以上河湖河长制工作挂钩责任机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市水文局:
为进一步落实《无锡市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河长制重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建立市级以上河湖河长制工作挂钩责任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海泉
副组长:季永东、邹永明、金雪林、叶平、蒋跃平、洪国喜
成 员:朱双清、李滨、姚敏、张炳武、秦挺峰、杨培香、高志龙、张文斌、白宁明、王晓刚、周吉、苏华、张春、陈旭清、匡民、郭晓鹰、徐春雷、沈顺中、吴朝明
二、主要工作职责
对5条太湖主要入湖河道、6条省管河湖、16条重要区域性河湖建立挂钩责任机制,由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市水文局挂钩相应河道(见附件)。
挂钩处室(单位)主要职责:了解掌握相应河湖基本情况;配合市级河长制定相应河湖保护规划、治理方案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督促推动市级河长对河湖治理提出的意见和措施的落实,及时向市河长办公室反馈有关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等。
无锡市水利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