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级节水型载体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31 15: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7-00108
- 发文日期
- 2017-07-24
- 公开日期
- 2017-07-31
- 文件编号
- 锡水资〔2017〕3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改革,节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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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级节水型载体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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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级节水型载体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新吴区农经水利局,市水资源管理处:
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水资[2007]26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灌区等载体创建工作。经有关单位申报和水利、发展改革部门考评验收,日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苏水资[2017]35号文件联合公布了2016年度省级节水型载体,我市共有5个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8个社区被评为省级节水型社区,3个灌区被评为省级节水型灌区,具体名单见苏水资[2017]35号文。
现将苏水资[2017]3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上述单位继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各地要加强对省级节水型载体的监管和跟踪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
附件: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6年度省级节水型载体的通知》(苏水资[2017]35号)
无锡市水利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