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14:3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7-00100
- 发文日期
- 2017-06-30
- 公开日期
- 2017-07-10
- 文件编号
- 锡水资〔2017〕3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节水,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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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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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水利(农机)局,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资源管理处:
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水理念和节水氛围,省水利厅办公室以苏水办资[2017]4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16]2259号)。现将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水办资[2017]4号)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缺水地区节水率先、产业园区节水减污、节水产品推广普及、节水产业培育、公共机构节水、节水监管提升、全民节水宣传等十大节水专项行动。
活动过程中,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情况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人:王惠 电话:80109100
附件:1.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水办资[2017]4号)
2.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259号)
无锡市水利局 无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