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DG-2016-12号地块水利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6-07-08 11: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710/2016-00133
- 发文日期
- 2016-07-08
- 公开日期
- 2016-07-08
- 文件编号
- 锡水计【2016】5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
- 函
- 关键词
- 意见,函,行政
- 文件下载
- 下载
- 内容概述
- 关于XDG-2016-12号地块水利意见的复函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XDG-2016-12号地块水利意见的复函
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和祥路南、弘业东路东地块出让征询意见的函》(锡商函[2016]4号)及地块相关图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征求锡山区水利局的意见,形成意见如下:
XDG-2016-12号地块涉及九里河,河道规划底宽25米,口宽55米,地块开发建设时严禁填埋和占用河道,河道口宽应按规划要求控制到位,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同时地块开发时应按国家规范和城市排水规划做好排水设施的同步建设,确保不发生内涝。
无锡市水利局
2016年6月30日